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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好久不见 (第2/2页)
任谁看一眼这具尸体,都会做几年的恶梦。 大部分人看到了后,直接就吐出了隔夜饭。 尸体上插着一支旗。 白色的旗,血色的字。 前方雪。 接二连三的贪官被杀,百姓们都暗自解恨,津津乐道。 朝廷却颜面扫地,龙威震怒。 前方雪到底是何方神圣! 如果前方雪是妖怪,那就焚香请神,愿老天保佑华夏平安。 如果前方雪只是个恶贼,大内府在三个月之内,必须将前方雪缉拿归案。 否则,大内府的所有捕快,都要给前方雪陪葬! 这是最不像圣旨的一道圣旨。 但它确实是一道圣旨。 足以可见,皇帝在写这道圣旨的时候,估计已经被气懵了。 九州之广,想找一个江湖大贼,哪有那么容易? 追一个恶贼归案,十几二十年都有可能,区区三个月,实在太难了。 而且,前方雪如果从此不再出手,销声匿迹,谁又能把他揪出来? 大内府的高手们哀声叹气。 今朝有酒今朝醉吧,既然明知还能再活三个月,不如就此逍遥三个月。 所以,大内府的捕头驿馆里,一片酒气熏天,赌声不断。 赢了钱的,趾高气昂,输了钱的,也没有垂头丧气。 因为今天是约好了的,谁赢了钱,谁就要请大家去喝一壶花酒。 “燕副头,你去不去?”捕快醉笑,问向一个少年。 少年虎躯,浑身是胆。 燕副头是大内府的副总捕,只有区区二十二岁的年纪。 常言说,虎父无犬子,燕副头的亲爹毕竟是前任大内府的总捕头燕大人。 “不去。”燕副头的答案,一如既往。 “兄弟们就奇了怪了,你既没成亲,不怕老婆抓,又不是男风,为什么不喜欢喝花酒呢?” 男风?亏他想得出来,看来的确是喝多了。 “因为我有更重要的事要去做。” “只剩三个月的命了,还有什么比及时享乐更重要的事情?”捕头搭上燕副头的肩膀,满嘴酒气。 “请前方雪回大内府。” 燕副头答得认真,却招来众人大笑。 他们笑得如此痛快,仿佛在说醉话的是燕副头。 众捕头携手揽腕,醉步连连,在快要走出驿馆大门时,回头对燕副头扬起眉毛:“你要是在三个月内能请前方雪回大内府,我们兄弟愿意拜你为总捕头。” 燕副头低眉一笑:“只求到那日,兄弟们肯让我回归乡野,做一个闲散浪人。” 这句话,又惹众人大笑,只道燕副头是闻着酒气说胡话。 要是能抓到前方雪,是立了破天大功,救了大内府所有人的性命。 前途无量时,他却要浪迹江湖? 疯了,疯了。 不过,也不奇怪,他想在三个月内请回前方雪,这件事,本来就是疯的。 目送兄弟们跨出大内府驿馆,寻着烟花柳巷去了。 燕副头从怀里摸出一方丝绢,放到鼻下细细赏过少女体香。 童男幼女,曾在月下盟誓,好甜美的回忆。 这方丝绢,曾经为我擦过额头。 将丝绢握在手里,就是牵着你的小手。 钱芳雪,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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