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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九 (第2/5页)
他每次唱我都想钻进地缝,不过,现在回想起这种玩笑,也是很甜。对了,他读书的时候喜欢方大同,方大同的CD是我们交往后送给他的第一份礼物。。你看吧,喜欢方大同又喜欢薛凯琪,简直就是八卦之祖。 分手那年我本科毕业。因为异地了将近五年,刚毕业的时候工作啊生活都会没有方向,感情自然而然成为了生活的配角。每一个阶段都有每一个阶段所关心的重点,分手的时候太默契地认为,感情不需要成为当下的重点。 是哦,我们每天都在贩卖焦虑,什么多少岁之前挣了多少钱,什么多少岁之前结婚生子,什么才十八岁就成了创业老板?可对于我们来说,人生赢家要如何定义?我感觉我和他当时太执着想要上山,却忘了,下山永远比上山难。 就像现在,方大同也不怎么唱了,当了幕后老板,我也不怎么关注了。也不知道Z的收藏夹里,还多少方大同的歌? 好啦,我说正题。我们第一次相遇是在办公室。 那天是周六下午,已经放学了,我去办公室拿我的补习题。他双手搭在办工桌上,手指修长(那肯定是比我好看的),指着自己的错题本在向老罗请教(是我班主任,公用一个物理老师。至于学校为什么要这么安排,后来我们两都说,一切靠缘分)。 怎么说那个场景呢,确实有阳光打进办公室,他背后都是阳光,阳光和运动衫把他衬托的刚好,十七岁的干净和荷尔蒙混为一体,绝不是市面上什么初恋香水可以比拟的。 他一眼就看出来我是来拿补习教材的学生,应该觉得自己来的不是时候吧,所以赶紧站在一边准备离开。老罗喊住他,说等等,所以他只是对着我笑连看都没看我一眼,就往边上站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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