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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 (第6/6页)
曹丕捎去一支自己亲手做的笔。 曹冲还在信里详尽无比地把自己如何亲手给兔兔剃毛、如何悉心用细线捆起那一撮撮小小兔毫等过程描述了一遍。 这支笔,虽然长得丑,也并不贵重,还不怎么好写,但每一根兔毫都蕴含着弟弟满满的心意啊! 身在邺城的曹丕看完信,打开曹冲装笔的木匣子一看,心里只有一个想法―― 从未见过如此歪歪扭扭的兔毫笔! 亏他还特意找了个木匣子装起来! 这根本不是好不好写的问题,而是能不能写的问题! 曹丕啪地合上木匣子,吩咐左右伺候的人:“放起来,放到那口装信的箱子里。” 眼不见为干净! 另一边,庄子中的学生们当天下午便上起了第一堂习字课,在纸上写字的那种。 纸张这种以前自己根本没机会碰的珍贵东西,如今竟能拿给他们习字用,每个学生心里都既忐忑又骄傲。 忐忑的是怕自己字写不好浪费了这么好的纸,骄傲的却是自己有幸成为庄子的一份子、成为第一个用上新纸的人! 班长崔贞最先动手。 她拿起自己亲手做的兔毫笔,在纸上写下第一个字:曹。 至于曹冲的名讳,她却是不能写的。 徐先生说长者与尊者的名字她们得避讳,在她心里,曹冲就是最该尊崇的人,没有曹冲就没有她们现在的生活。 崔贞只在旁边写下自己早已烂熟于心的名字:崔贞。 看着自己的名字写在光滑漂亮的纸张上,崔贞有种奇妙的感觉。 在此之前,她也知道自己姓什么、知道自己叫什么,只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一刻这样清晰地意识到这个名字属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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