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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第3/10页)
。这时,一辆朝西面维列奥方向行驶的车开过他们身旁,减速、停车,然后缓缓向他们这边倒车。两位年轻人觉得不对,赶快将车启动,朝贝尼夏方向开去。那辆车则紧急调头,穷追不舍,直到他们从遇到的第一个出口下去,看着那辆车继续沿荷蔓湖路向东行驶。几位看见戴伟的车的证人也注意到抽水站附近的一辆白色雪佛莱。 凶杀现场没有发现指纹、车辙印和搏斗的迹象。警方在车里车外的地上,及受害者体内共找到10颗温切斯特公司1967年10月刚推出的镀铜超级x弹的子弹和弹壳,并由此判断,凶器应该是点二二高标准101型半自动手枪,或点二二j.c.赫更斯80型自动步枪。 根据砾石地面留下的轻微鞋印和弹道学证据推测,枪手极有可能是从后面接近冉波勒车,先射击右面的后窗,再射击左面的后轮,然后来到前左侧,即驾驶座的窗户。这迫使两位年轻人打开副驾驶座的前门仓皇外逃。佩娣此时已经受伤,她开始拼命地往前跑。她身中五弹,全部集中在后背的右部,从第五和第六根肋骨之间往下直到骨盆。如果她是在狂奔时中弹,则意味着凶手枪法高超。后来警方又在地上发现了两颗朝佩娣逃跑的方向射击的子弹,说明凶手有两枪落了空。也有可能是,在佩娣因为中弹,或先前的伤痛,或其他别的原因如摔跤而倒下之后,凶犯赶上前来对准她连射数发,直至子弹全部打光。据法医的验尸报告,所有的子弹射程都在10英尺之内。当然即便如此,也不排除作案人有一手好枪法。那天晚上月黑风高,而且目标在快速地移动,难免有打飞的时候。戴伟只在头部中了一枪,从左耳后上方穿过大脑。伤口周边的弹药粉末和灼伤的痕迹说明,枪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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