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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2 (第3/4页)
,把骨头抢了不说,还张大嘴追着他咬。 下雨天,土路滑,他腿又短。跌跌撞撞摔了好几跤,被狼狗撵上了,狠狠地咬了几口,差点儿死在路边上。 他不是没想过回家。 在流浪之前,司景也曾摸索着回过公馆——可公馆里的小姐已经逃向了国外,留下看家的下人哪里还会在意只小姐扔掉不要的奶猫,冲着他大声呵斥。司景还要往屋子里钻,见他们将扫帚都拿了出来,只得转身跑了。 他被劈头盖脸打了好几下,心里不是没有委屈的。 司景是只纯种猫。他已记不清父母,只知道是公馆的小姐花了大价钱把他从国外买来的,在那之后锦衣玉食,绸缎绫罗裹着,脚几乎都没沾过地,永远在这个夫人或那个小姐怀里。她们亲他的头,给他起各种各样的英文名,教他去玩毛线球、去奶声奶气地扯高声音撒娇。 他原本以为,自己就是这样度过这一辈子了。——虽然不能说是荣华富贵,可的确也是被宠着的。 但事实证明,人的这种宠爱,从来也靠不住。 司景眯起眼,竟然已经想不起了那个公馆小姐的脸。他在流落时的确是恨,是不理解,可到后头,却又彻底豁然了。 能有什么呢? 那样艰难的时候,人和人都极难活下去。父子、爱人、兄弟……多的是出卖和背叛。所有人都踩着骨头和血往岸上游,只想找个方式活下去。 司景甚至不是人,只是只猫。不管他是叫安德烈还是叫乔伊,是叫哈尼还是乖乖,都不会改变。和平时,他可以被抱来逗趣;可战乱时,他就是个累赘,彻头彻尾的包袱。 谁会想要这样的包袱呢? 帮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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