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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 (第3/4页)
的,勋章是用血换。钟嵘追缉过南非的人蛇、俄罗斯的毒贩,还被国家派出去和ICPO合作。那次是对上军火走私团伙,对方火力彪悍,还有职业雇佣兵,他们的围剿太惨烈,队里死三个残一个,牺牲的队友里,最年轻的刚23岁。 钟嵘很幸运,膝盖中了一枪,动过手术又植过皮,下半生走跑跳没问题,高强度训练是不行了。 就算是这样儿,钟嵘也不愿意退役。他不和任何人低头,连他自己都不行,哪怕换兵种,也要继续留部队。奈何年轻丧夫、年老丧子、只剩下钟嵘一个念想的钟家老妈,用老命逼着他退。 让钟嵘死在任务里,他和钟爸、钟家大哥一样,是非常乐意的。然而人生在世,总有些事儿是人不得不接受、不得不退让的。他救过很多人,他是英雄,时过境迁,那些字眼前头要加个曾经,再提起来没什么意思 钟嵘给姜韵掖被角,她半睡半醒的被人碰到,懒趴趴的翻了个身。 谈过去,不如谈将来。 隔天早晨,钟嵘正在熬粥,睡醒一觉的姜韵从卧室里出来,问:你煮的什么?真香。 姜韵眼睛没消肿,头发乱七八糟,整个人瞧着十分邋遢。她自己没概念,钟嵘也不介意,只说:先去洗把脸。 洗完脸的姜韵精神不少,她瞅瞅把凉菜盘子端上桌的钟嵘,突然觉得,柴米油盐、同床共枕,他们俩神似在过日子的小两口? 姜韵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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