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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放火之人 (第4/4页)
被算计到跟前了,不回敬一下,怎么对得起庞琳这份大礼。 只是这陇州刺史庞琳,能够直接上奏,而他只是一个县令,并无直接上奏的权力。 李旭摇了摇头,心中不禁感慨。 京中无人,寸步难行啊! 不过还好他与老李交好,到时可以试着联系一下,同他的顶头上司长孙无忌说说。 他的醉仙酒顺利的成为了御酒,说明老李在长孙无忌面前还有几分面子,此事便有一分希望。 李旭询问一旁默不作声的赵镇道:“人都关地牢了?他们可有什么反应?” 赵镇回答道:“大人,那些人抓是抓回来了,可是并不承认是他们放的火,我们也没证据,怕是关不了多久。” 李旭点了点头,这种事情他们自然不会承认,证据也不可能找得到。 虽然采石厂那个囚犯看到了他们,但是囚犯之言根本没有说服力,是不能作为证据的 所以为今之计,只能是让他们招认才行。 李旭唇角一勾,说道:“没证据就只能让他们承认了,我就不信还有撬不开的嘴。” 赵镇闻言一惊,急忙劝道:“大人,万万不可用刑啊,他们是陇州府衙的人,没有证据抓了人不怕,一旦用刑,这性质可不一样了。” “就算招认了,也会被认为是屈打成招,还能反咬我们一口,大人三思啊!” 李旭轻笑一声,道:“谁说我要用刑了?就是友好交流一下,放心,能用的方式多的很,一定不会让他身上有伤。”北雁长歌的贞观第一王侯,开局收编李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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