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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第3/4页)
又强行把他带进一家咖啡厅。 进了咖啡馆,威廉注意到它的中央有一个简易舞台,此时舞台上有一名歌手正在自弹自唱。 歌手抱着款式简单的原木吉他,翘着腿坐在吧台椅上。 他的脖子上挂着一个金属支架,将?一只口琴架在嘴边。这样这名歌手就可以一边用手弹吉他,一边用嘴吹口琴。 他一会?唱歌,一会?又用口琴吹着间奏,忙得不亦乐乎。 那歌手唱道:“离开我?爱的家乡,到这繁华的纽约城,建筑高耸入云,街上风雪交加……”1 他有一把破锣嗓子,如果威廉有这样的嗓音,恐怕当初布朗先生就不会?教?他唱歌。他加入任何一个乐队,也不会?有人让他做主唱。 台上的歌手只有一人,演奏、歌唱、报幕,他全自己包了。 听惯了配器繁杂的歌曲后,这简单的自弹自唱像是?一阵清新的风,吹散了威廉的烦躁。 威廉很难描述那种体验。简单的编曲,比起唱更像在说。娓娓道来的平淡口吻,以及并不出挑的嗓音,但就是?莫名吸引人。 就好像,就好像他能代?替威廉说出他的心声。 “撕心裂肺去唱,只为了一美元……有人说他爱我?的音乐,这一美元也值了……”1 歌手唱完这首歌,在掌声中睁开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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