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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9 (第2/4页)
杀过鸡,但人生的乐趣不就是干自己没干过的事吗?挑战越艰难,胜利的快感才越大啊!“我没杀过鸡,但我看过别人杀鸡,先抓住鸡的翅膀,然后用菜刀往脖子上一割,最后浇开水烫毛……” 她的步骤说得有模有样,小滚和橙橙连连点头,况且这也很符合黎夜光的人设,没有她搞不定的事,没有她手刃不了的人,鸡,自然也是一样的。 黎夜光是个做事高效的人,为了节约时间,进果林抓鸡前,她先在灶台上烧了一大锅水,这才拎着菜刀杀进果园。 果园里的鸡养得很好,各个羽翼丰满,胸脯rou鼓鼓的。黎组做展览,一靠专业强,二靠眼光好,没五分钟,她就锁定了园里最肥的一只鸡。 她轻手轻脚地走过去,动作迅如闪电,一把就将鸡翅膀逮住,肥鸡才叫一声,黎组手起刀落,直接一刀抹过去,血洒当场。 黎夜光真的佩服自己,优秀的人做什么事都优秀啊!她一手拎着不再挣扎的肥鸡,一手拎着滴血的菜刀,犹如一个无情的杀手,潇洒地走回厨房。 她的动作如此干脆利落,小滚和橙橙自然还没回来。她把肥鸡往大木盆里一扔,此时灶台上的水也已经翻滚冒气,时间配合得完美无瑕。黎夜光拿起一只大瓢,舀了一瓢滚开的热水,往盆里的肥鸡身上一浇。 哗啦一声水响,却伴随出一声凄厉的鸡叫! 没等黎夜光回神,原本已经“死”掉的肥鸡回光返照,一下跳出木盆,疯狂地在厨房逃窜,上下扑腾着翅膀,从地面跳上灶台,又从灶台跳上碗柜,被开水烫掉的鸡毛满天飞舞,脖子上的伤口潺潺流血,甩得厨房犹如案发现场,鲜血淋漓。空气中弥散着血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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