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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讨债(二) (第1/4页)
许一山要想找黄大岭要债,手上就必须得有证据。 他电话通知黄大勇,让他去黄大春家里将法院的裁决书复印一份过来。 黄大勇闻言照办了,在将复印件交给许一山的时候,黄大勇拍着胸脯道:“许镇长,你若是帮大春讨回了钱,我保证,我们洪山村的集资款一分不少交到你手上来。” 拿了裁决书,许一山直接将电话打到了黄大岭的手机上。 黄大岭对许一山的来电非常意外,他在电话里笑眯眯问许一山,“小许镇长,有何贵干?” 许一山冷冷道:“黄老板,我想单独与你坐坐。” 黄大岭高兴道:“好啊,你说,什么时候,什么地方?” 许一山回他道:“你定。” 黄大岭说了一个地方,不在茅山县城,也不在洪山镇,而是在衡岳市内。 许一山二话没说,拿了裁决书就往市里赶。 坐在车上,他突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问题。黄大岭、黄大勇、黄大春。他们三个都姓黄,而且中间一个字都相同,难道.......。 疑团很快解开,在见到黄大岭之后,黄大岭第一句话就说:“我哪本家兄弟找到你头上来了?” 他们是本家兄弟?许一山顿时有些凌乱了。 他万万没想到,书记黄山老家居然就在洪山村。 黄山年轻时,是洪山公社的一个通讯员。所谓通讯员,其实就相当于现在的打杂人员。 洪山镇的前身是洪山公社,公社书记某天发现了黄山,觉得这小孩儿乖巧机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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