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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 (第3/4页)
的押金,共计十万星币。 虽说押金事后还能退还,可五万的租金却相当于採鲍人在整个鲍鱼季里平均收入的一半。 正常的合作採鲍中,提供船只的那方,不但要出一条船,还要出一个人。这个人要负责开船和处理船上一干杂务。就这样,也才能分个四成利润。 这也就是寇德之前提到过的“四六开”老规矩。 可这位史老头倒好,凭一条烂船,什么都不做,就想分人五成利润。实在是黑得冒油。 这种破条件,孟绍吃霉了才会答应。 酒糟鼻老头看孟绍想走,就赶紧把人拦住,让他还个价再说。 孟绍想了下,就提了两个方案。 第一,按正常租船方式来。押金为船只实际价值的十分之一,这个可以找船行开个鉴定。租金则按200星币一天。 第二,则是一个利润分成的方式。将孟绍每次採鲍纯利润的两成,做为租金,按次转给史丹。 史丹对第一个方案完全没兴趣,对第二个方案琢磨了很久后,表示需要再考虑考虑。 实际上,老头对孟绍的採鲍本事并不太看得上。 要知道,在海滩边摸鲍鱼,和出海採鲍差别还是挺大的。 首先一条就是,前者除了消耗人力外,基本没什么成本。而后者则除了人力外,每次出海还要消耗价格不菲的能源块。若是运气不好,出去一天反倒还要赔上个几百星币。 其次,海滩边的水况一般都很稳定,採鲍不需要太高的技术,说是靠运气也不算太过。但远离陆地后,海底水况就复杂多了。不少採鲍新手都遇到过明明看到了鲍鱼群,却被海底乱流挟裹着,游不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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