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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8 (第4/4页)
以,你不用感到内疚,也不 需要做那些讨好我的事情。” 穿着赵锦书的外套看起来很可爱的林慕梅如是的对他可爱的笑着。 “可是,林慕梅喜欢讨好赵锦书啊。” 作者有话要说:看了澳网,娜姐输给了阿扎伦卡,不过,我觉得她很棒!!是一个了不起的战士。 ☆、104爱(12) 在西街有一条类似于旧金山的渔人码头那样的街,往左拐有一面涂鸦区,和涂鸦区挨在一起的是一家 连名字都没有的酒吧,那酒吧可是赵锦书在自己无比装蒜的叛逆期所深深迷恋着的,那里有便宜劲爽的啤 酒,有穿着火辣的姑娘,有让你讨厌又让你喜欢的灯光照射,还有嘶声揭底让你耳朵嗡嗡叫的音乐。 赵锦书庆幸的是哪家酒吧还在,赵锦书特别想带林慕梅来到这里,也许,赵锦书还想干点什么。 进入酒吧,赵锦书稍稍有点遗憾的是这里和彼时期赵锦书印象中的那个酒吧环境有点出入,虽然,这 家酒吧还是没有取名字。 如果说那时的这里走的是摇滚叛逆风格,那么,现在,这里走的是休闲散漫风格,没有穿着火辣的女 服务生没有嘶声揭底的音乐,有的是一群打扮还算时髦的青年男女还有类似于清爽的校园民谣的音乐旋律 ,酒吧的中央有圆形的小舞台,幽幽柔柔的灯光打在了小舞台上,男文艺青年坐在高脚椅上,弹奏着吉他 ,听着让人昏昏欲睡,类似于无病□。 要了啤酒,赵锦书庆幸的是这里还兜售啤酒。 这个离别前夕,什么都不对劲,什么都可以构成赵锦书心中的那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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