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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曲折 (第3/7页)
“行。那你给我挑身儿衣服,我争取看起来像个特别迷人的男朋友。”史铮边说边脱掉外套,扑到陆晓天身上。 陆晓天被逗笑了,搂着男人的背说道:“你一直都特别迷人,穿什么都迷人,不穿更迷人。” “你可别安慰我了,你跟徐鸣瑟一起合着伙儿埋汰我的事儿,我记你们一辈子!”史铮说着就咬了小孩儿一口。他这话说的是刚从云南回北京之后的事。 有一天,他穿了全套陆晓天的衣服去排练,被徐鸣瑟从头到脚地夸了一顿,说他“傍了大款就是有长进,终于从一个穿得像炸毛鸡的野生主唱成了拥有人类品味的第一眼帅哥”。 他这才反应过来,为什么他会觉得“我喜欢你身上的味道,所以多穿穿我的衣服吧”这句话有点怪。明明是你喜欢我身上的味道应该你多穿穿我的衣服,怎么倒成了我穿你的衣服?原来是拐着弯儿嫌他衣着品味差然后打算曲线救国。废话,一身衣服好几万,谁他妈穿着都能跟蝙蝠侠一样散发出带有钞能力的品味。 恢复了体力和精神的陆晓天被咬得起了劲儿,一把摸进男人裤裆里。两个人在床上闹到火星四溅,要不是跟费乐约了吃饭,恐怕第二炮就得续上。 他们如今住在陆晓天位于国贸的家里,陆晓天把原本只是弄出来好看却没人用的书房重新装修成了放满专业器材的隔音室。当然,他们说好了不能在那里头zuoai,因为做后期和混音的电脑和整套Genelec监听音箱都在隔音室,且贵的要死禁不起折腾。 史铮真的从头到脚穿了陆晓天的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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