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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3 (第3/4页)
起来十分精巧。 但让于笠初错愕的却不是这些,他的眼睛死死盯着中间那张写了字的纸,那上头竖着用瘦金体写了四个字: ——浓夭淡久。 他记得这是他大三在图书馆借的一本书中他非常喜欢的一句话,而这张纸,他敢肯定他没记错,正是他那天无聊,随手用钢笔写下了这四个字的那张纸。 他很喜欢瘦金体的结构和风韵,但用于平常书写并不方便,所以他只在每本书前写名字和购书信息的时候才会用上,偶尔也会手写些喜欢的句子,这些纸片他通常事后都会扔掉,但只有那一张,那一天他留在了图书馆的桌面上。 是巧合吗? 他突然回想起校庆那天,他把红木书签递给言晏后,那人说过的一句话,那人说:“原来的用惯了,乍一换估计不习惯。” 他想到这里抬起了头,正望见言晏站在房间门口也在看着他,也不知道在那站了多久,见于笠初看过来,便提步走了进来,接过了于笠初手上的那张书签,然后沉默地夹进了床头的另一本书里。 “你…” “没错,这是你写的。”言晏抢白一声道,他伸手抚上夹着书签的那本书,放缓了声音回忆道,“我曾经说过,我以前就认识你,那天你在图书馆看书,我正好也在,就坐在你斜对面,你走后桌上留了一张纸,我以为是什么资料便拿起来看了一眼,见只是四个字,想必是你不要的,我又觉得写得挺好看,就带回去做成了书签。” 他说完转过头对于笠初笑了笑:“你不会还想再要回去吧。” 于笠初腾空的一颗心渐渐落回实处,他思考了一遍前后的逻辑,突然觉得没什么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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