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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贩卖私盐和捐官 (第5/5页)
为首,主簿是县令属官,掌户租、狱讼诸事,也就是管理钱粮、司法一类杂事的官吏。 其序位一直是在县令、县丞之下,县尉之上。 一个县设多少个主薄则是没有限制,就跟分管副县长一样,有的县富裕,就多设几个,各司其职。有的县小,事少,就少设几个。 牧天明在交钱之后,得到的这个职位是青山边城下属,一个叫马营的小县城,就在边城以南,出南城门十里地外。 马营县是王朝境内的一个小县城。县内常住人口四十万户。下设十八个乡镇,每个乡都有“乡长”,镇有“镇长”,村庄有“庄头”。 因为紧靠着边城这座北方重镇,所以来往商旅较多,商业发达。 牧天明拿到补录册子后,在次日早晨卯时以前,前往县衙点卯。 由于不会骑马,是花钱乘坐了马车。 到了县衙,在典吏的指引下,到承发房画押签到。 “小人姓魏,叫魏超,在刑狱司做事,是马营县本地人士。”典吏说道,“被分到牧主薄您名下,以后听您差遣。” “我需要做事吗?”牧天明问。 “大人您可做可不做。马营县靠近边城,又是边境重镇,大小事务一般是城里巡抚府和总督府直接过问,咱们衙门清闲。而且县里的刑狱司算上您有三位主薄在管,其中张主薄是主管。大人您日后连早衙都不用上。”魏超道。 牧天明懂了,这买来的小官,就是一个虚职,无实权,主打一个清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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