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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第2/4页)
今,或许那种想法已经改变了。 哈士奇不愧是世界上精力最旺盛的犬种,白天被pvc不要命地练一天之后,晚上还能三番五次地爬起来玩耍,而且一次比一次精神,一次比一次快活。 这就是何已知凌晨5点多坐在仓库外面和阿狗玩抛接棒球的原因。 但这段名为盛夏的时间在他们身上刻下的究竟是美丽的纹章还是徒劳的划痕,现在还不得而知。 其他人也刚刚遛完狗回来,正收拾东西在卷帘门前集合,准备上车。 何已知用5分钟飞快地冲完澡,套上衣服,披散的发尾湿哒哒地滴着水,被他随手一挽挤干,甩在脑后。 “等我洗个澡。”何已知一边锁车一边喊。 何已知把棒球尽可能远地扔出去,等阿狗去捡,同时百无聊赖地环视周围。 剧作家从堵着门的山竹和侯灵秀中间挤过,拿上毛巾,奔向浴室。 “足够了。” 山竹反驳得理所当然,完全没有意识到其实绝大多数选手都是自己单独参加比赛的,像他们这样次次一堆人同行的反而是异类。 “没错,”侯灵秀阴森森地说,“这个决定生死的时刻还是一起见证吧,不然我们留在这,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少年昨天半夜被阿狗弄醒了3次,此时眼下挂着深深的黑眼圈,跟个巫毒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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