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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 斗计 (第5/6页)
的话,它也不介意冲进牛群之中,咬死几口公牛,或者还能拖出一头肥美的小牛来打个牙祭什么的。 这可能是熊自己的打算,但是老沃什作为一个活了几十年的老牛仔,对于熊挑战人这样的场面没有经历过,但是也听别人说过,他自己也并不缺乏智慧对付这样的熊。 熊的长处是嗅觉十分灵敏,但是听觉和视觉要差的很多,所以说才容照被下风头的人接近,因为风向会把人的气息给带走,只要气味不飘到熊这边,熊几乎就等于是瞎子了。 来来回回几次之后,老沃什便把自己的马的汗垫挂到了牛群的下风头,并且也让简恒几人照办。把原来呆在火堆旁的牧牛犬赶到了牛群间,这样的话大家便都回到了篝火堆旁,安生的吃了一顿饭,不管是熊如何叫如何吼,大家就是安生的吃饭。 不得不承认,岁月活即便是活到了一头熊的身上,那这头熊也会有点儿异于常熊。 来来回回几次之后,这头熊就有点儿怀疑自己的嗅觉了,因为只要它靠近,立马能发觉空气中浓烈的,马与人的混使气息,使的它不敢向前。 但是几次之后,每一次刚一接近就能如此近的嗅到这种气味,比自己都要早,这让它判定可能人类并没有移动,这个结果让它觉得有点儿奇怪。 野生动物,既使是最大的捕食动物的熊、虎和狮,最大的特点也不是勇猛,而是小心!因为它们明白,它们如果想活着,就没有权力拿自己的命去冒不必要的险,更不会在有退路的情况下作困兽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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