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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第2/12页)
的画,怎么看都觉得突兀。 不过在旁人的眼中,我和黎少白站在一起一点也不突兀。 高中毕业那年,他身高一八七,我一七五。女孩子长到一七五可不多,无论站在哪儿都显得突兀,除非站在他身边。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一度「以为」他是我的男朋友,因为大家都这么说。那年纪的我还太不清楚男生女生的分别,只觉得他是男生,又是好朋友,所以就是男朋友囉!直到国中二年级我才有了性觉醒。 在我还不知道「同性恋」这个词的时候,就已经明白自己是同性恋者了。而让我有自知之明的人也是黎少白。上高中之后我们经常一块儿泡妞,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不计其数。然而以成功率来说,我是难以望其项背的,所以严格说起来我们不是一起泡妞,而是他泡妞,我打下手。 黎少白的优秀,在他泡妞时格外醒目。他似乎天生就有让女孩子快乐的能力。 身材高大的他,很清楚身高的优势和劣势,他知道甚么时候该表现出男子气概和高人一等的优越感,甚么时候该隐藏身高,只用柔美圆润的嗓音融化对方的心防。即使不说话,一双温柔深邃的大眼睛也能让女孩子脸红心跳。我看多了,我是他泡妞进化史的见证人。 黎少白的mama是法国人,有着一模一样的大眼睛,每次去他家我都不敢直视她的双眼。 每年春节我都会去他家拜年。据说他们黎家在广东是超级望族,在台湾的亲戚也有几百人,过年的时候聚在一起十分壮观,一大群广东人用我听不懂的语言和超级宏亮的嗓门聊天,听在耳里简直就像吵架,连放鞭炮都盖不过他们的声音。 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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