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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第2/3页)
如何处理?” “既然左都御史收受贿赂是事实,那便应其诉求,准其和离归家。”江存度道。 刑部尚书并没有立刻领旨,他觉得陛下可能对律法不熟悉,便出言提醒道:“陛下,按照大堇律法,妻告夫应服徒刑两年。” “哪条律法?”江存度问。 刑部尚书略做思考,答道:“是刑律,第二卷 ,第廿三条。” 江存度不做犹豫,直言道:“废除。” 刑部尚书没想到陛下这么果决,一时愣住了。 礼部侍郎在这时站了出来:“陛下,大堇律法是先皇命人编修后,颁布天下的,如此轻易废改是否有所欠妥?” 江存度看向礼部侍郎,出言反问:“程侍郎觉得此条律法的存在合理?” “这……”礼部侍郎有些犹豫,不过仍然回道,“自古夫为妻纲,妻告夫有违纲常。” “那依程侍郎来看,国事先,还是家事先?”江存度又问。 “自当国事先。”这次礼部侍郎没有犹豫。 “既如此,温氏告发左都御史,为国除害,有错,还是有功?” “这……”礼部侍郎再次陷入了犹豫之中。 江存度看向朝中其余官员:“众位卿家,还有谁觉得此条律法不当废?” 百官暗中交换着眼色,自古以来,革新的最大阻力,往往都是既得利益者,在夫为妻纲这件事上,在朝的每一位官员都是受益人。 试想一下,要是没有这条律法约束,日后家中后院要是发生什么矛盾,妻室来一句“我去告发你”,那还不反了天了? “陛下,功过不能一概而论。”梁太傅出列道,“那温氏的功过,应依律法奖惩。” “太傅认同此条律法?”江存度出言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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