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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 其名为(5K) (第2/10页)
斯菲亚认为那并没有意义。 因为宇宙如此瑰丽所以认为宇宙不可能诞生于偶然,所以设定了一个创造一切的“第一因”是可笑的。 可倘若宇宙已经足够精密复杂的话,那么创造出宇宙的存在不应该更加复杂,更加不可能从偶然中诞生吗? 倘若按照宗教的解释“第一因”从一开始就存在于那里的话,为何不能是构成宇宙的物质从一开始就存在着呢? 至于宙斯也好,玛尔斯也罢,虽然有着改天换地的力量,但实际上在神话中所做出的事情、拥有的情感与常人并无异处。 能举起十斤重物的是人,那能举起千斤重物的就能够算作“神”了吗? 至少在阿尼姆斯菲亚的眼中,那充其量只不过是强大一些的人罢了。 倘若仅仅是力量的强大就能称呼为神的话,那么比人类奔跑速度要快得多的猎豹,比人类有力得多的大象与海中比人类庞大的多的鲸鱼也该一并称呼为神吧。 “那么您要像处死苏格拉底一样处死我吗?” 阿尼姆斯菲亚半带着玩笑地说道。 虽然历史上记载的尼禄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真·魔王,所干出的恶事也绝不愧对于犹太人后来对尼禄所牵强附会的666之名。 但至少现在与阿尼姆斯菲亚所一起相处的尼禄·克劳狄乌斯并非是个那样的人。 或许的确有着任性的一面,也的确有着难以和他人共情的一面————或许尼禄的确是个不折不扣的暴君,但至少尼禄不是记载当中那么无情的存在。 如同同样有着施虐倾向但却并无那么过分的伊莉莎白·巴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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