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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离伏剑 (第5/5页)
,知礼节,做不出离经叛道的事,只能通过这种方式寻求精神上的快慰。 所以他理解余温的同时,亦是在为自己辩解。更重要的是,他不想同样的错误犯两次。薛波那个案子,一纸败诉判决送到他手上的时候,他脑子里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古代那个为法伏剑的断狱官。 尽管后来凌晔东安慰他说,只是个案,不必挂在心上。 怎么会不挂在心上。每一个引起民愤的冤假错案,都是个案。每个个案背后都是真实的、血淋淋的故事。 四年前,他第一天穿上这身制服的时候,是举起右手郑重地发过誓的。发誓会终身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 可他现在在做什么,得到的又是什么。检察官肩上担的是何其重要的职责,他竟然忘得一干二净。 他可以把这一切归咎于环境如此,人人都发誓,可真正信守誓言的又有几个。在现在的体制内,不需要过高的智慧,也不需要清醒的眼睛。当皇帝陛下穿着新衣招摇过市的时候,跟着人群夸赞华美绚丽就好了,而不是一语道破他身上根本没穿衣服。 太没有眼力见的话,会变得籍籍无名。 突然醒悟的翟昰,像在一场浩劫中免于罹难的幸存者。 不幸的是,周围没有人倾听他的声音。 和他想法一致的那个人,站在他对立面。 * 李离伏剑,是我在法制史课堂上印象深刻的一个案例,讲的是春秋时期的刑狱官李离因为错判案子,以身“殉法”的故事,体现法律神圣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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