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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同居? (第1/7页)
薇薇安是来要账的,兼且有几份文件需要他签字。 这货最近东跑西颠,不是处理凶宅就是忙着谈恋爱,百忙之中还要抽出时间去sao扰便宜师父,大妈也有自己的工作,不能整天守在他家门口。 她知道老秦早起要晨练,所以才大清早的跑来堵门。最近社区里都传遍了,说有个亚洲小子整天绕着社区、跑的跟被狗撵似的。 他把文件留下,又乖乖的付钱。 ——在鹰酱,律师点头之前绝对不要胡乱签文件,否则被人卖了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卖的,这无关信任,而是常识。 薇薇安对此也习以为常,边清点现金边问道:“那个女孩儿没住这里吗?” “为什么这么想?我们刚刚开始约会。”他歪头耸肩、甚是迷惑。 大妈笑道:“哇哦,小伙子,你已经成年了,这里又只有你自己,难道不应该邀请姑娘住进来吗?你可是男子汉,遇见喜欢的姑娘就要勇敢些,谁说约会就不能同居?难道你还有别的约会对象?” 好吧,还是风俗习惯惹的祸。 按鹰酱人的思维,刚成年、依然和父母住在一起的男生可以约会,但父母在家的时候女生不能留宿; 而能养活自己又不跟父母住在一起的就可以这样做,因为他在年龄和经济条件上都已经是成年人了。 老秦不想跟大妈讨论这个问题,他也知道自己跟阿曼达这样发展下去早晚要住在一起的,但他的心结还是没有解开。 每天借着午餐和游泳的时间陪陪阿曼达是一回事;和她共同生活、导致子鱼长时间不能出现是另一回事。 在秦战的内心深处,子鱼才是家里的女主人。 如果他和阿曼达同居的话,毫无疑问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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