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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5章 《辛普森案》(二) (第4/5页)
位英俊的服务生工作的那家酒店本身就有****背景,在1994到1996这短短的两年时间里,这家酒店有四位服务生先后遇害。 辩护律师的辩词在证据面前苍白而无力,现场的证据全部指向了辛普森,凶杀现场两处发现辛普森的血迹;现场提取的毛发与辛普森的头发相同;警方在现场和辛普森住宅发现的血手套是同一副,两只手套上都有被害人和被告人的血迹;在辛普森住宅门前小道、二楼卧室的袜子和白色野马车中都发现了辛普森和被害人的血迹。现场的脚印和血迹都支持,辛普森是那一晚凶杀案现场除了遇害者罗纳德·高曼和妮可·布朗之外唯一出现的人。这件案子几乎可以说是铁证如山。 因此辛普森案在开审前,美国民众大多数都相信辛普森有罪,而法律也会给死者妮可·布朗,罗纳德·高曼一个公道,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却让人大跌眼镜。 辛普森的律师团队由著名黑人律师约翰尼·柯克兰,罗伯特·卡戴珊,杰拉德·乌尔曼,卡尔·道格拉斯等人领衔,此外还雇佣了美国当时最顶级的基因科学家和私家侦探为辛普森反攻。他们认为,dna技术不会说谎,但是如果加州警方刻意栽赃的话,那么一切就又都是未知数了。 约翰尼·柯克兰等人都是纵横美国各大州的知名律师,质疑警方的证据早就已经驾轻就熟。他们很快眼尖地发现,警方所提供的关键证据,诸如白色野马车上的血迹、客房后的血手套、二楼卧室的血袜子等重要证据凑巧都被洛杉矶警方的一位名字叫做大卫·福尔曼的警官发现的。 要知道案发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和辛普森家中的有多位警员,为何这么多证据都被马克·福尔曼发现了?这似乎不太符合逻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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