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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弓 (第2/8页)
户樊哙也心甘情愿跟着他。 论脸皮厚度,他不及阿季。 就蹭饭一事而言,他饿了只去普通好友家蹭饭,还被各种嫌弃各种骂。 刘邦饿了,专挑最富庶的大户人家蹭饭,三言两语哄的人家把宝贝女儿也下嫁于他,足矣见会说话的好处。 瞧瞧,人比人,气死人。 在加冠成人后,他和刘邦都为志向而一路奔波。 说起他的成名之路,简直是一遭可歌可泣可悲的血汗史。 先是投奔楚国贵族项梁部下,做了个打杂的小兵,打杂打杂,其实就是大妈子,专门伺候人的。砍柴、生火、做饭、盛饭、洗碗、洗衣……除了陪睡,能干的几乎干了个遍。 做人得有志向,自己看得起自己,别人才能看得起自己。 于是,他有事没事sao扰项羽,日日sao扰,月月sao扰。别误会,此sao扰非彼sao扰,而是拿着他刻苦钻研的兵家作战计划来sao扰的。 结果,项羽看他的眼神就像看到一只猴子一样,逼得他转战投向汉王刘邦的怀抱。 说来好笑,同样都是蹭饭中混出来的,瞧瞧人家刘阿季,混成了汉王! 原以为刘邦会不顾一切地爱上他,然并卵,这一次,他又痴心妄想了。 刘邦正眼不瞧他,雄赳赳气昂昂走了。分给他一个打杂的活儿,有一次不小心延误了军机,还当着三军脱了裤子挨了顿军棍!屁股都开花了。 要不是萧何,眼瞎的刘阿季当真要错过他这么好的人。 三 追求爱情要主动出击,死皮赖脸。 晚间,韩信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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