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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大朝会(一):战时十八条 (第4/4页)
地方常备军队训练。科举童生和生员成为军队训练骨干。 第十一、扩充酒课提举司为课税提举司,从户部独立,全面征收盐税,酒税,茶税,契税、坐商资产税和营业税、市舶税,还有僭越税、狭邪税等。 第十二、对大明全国粮食生产进行统计,朝廷有必要时可直接征调和按口分配粮食。 第十三、对全国奢侈消费进行监督控制,对举报发现违规奢侈消费的行为,可没收当事人全部财产,全家发配充军。将三分之一财产奖励给举报者,剩余财产充公。 第十四、全国各地对驴、马、骡、牛、船进行清查统计,朝廷和地方有必要时可直接征调使用。 第十五、对全国冶铁、兵器制造进行清查统计,朝廷和地方有必要时可直接征调工匠。 第十六、朝廷向各边镇军各级单位,派遣宣化使,鼓舞军心士气,整肃维持军纪 第十七、各地驻军发现地方官民对抗朝廷财税和限制奢侈消费的措施,可没收当地富户乡绅财产,充当军饷。但不得侵害贫民。若是捏造构陷,军纪败坏,则要严惩。 第十八,若消灭建虏,且全国不存在需动用五万以上兵力进行征伐,持续两个月以上的战事,可宣告战时状态结束。 这十八条公布出来,就如丢下了十八颗炸弹。 皇极殿前广场上的百官彻底陷入震惊之中。 等李凤翔宣读完毕。 场中,已是哗然一片。 有厉声抗议的。 有推搡同僚,要冲上前去和皇帝理论的。 有瘫坐地上,涕泪横流,以手捶地的。 当然更多的人是交头接耳。 也有官员是静默以对,冷眼旁观。 这场景就如同一锅沸腾的水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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