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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 (第2/4页)
鞋的右脚,五个脚趾头,一片血迹。 如今看来,基本都干了,林青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弄伤的,如果来医院之前就这样了……那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一路跑到了这里? 林青有一点对向瑯刮目相看了。 一直认为他在吃喝玩乐之外没心没肺,其实…… 把心肺藏起来罢了。 林青找别人了解了情况,今天向老爹在公司开会时突然倒下了,送到医院才发现,是心脏病发。 幸亏问题不算太大——人还活着,就是要在医院好好休养一阵子。 当上向瑯保镖以来,林青记忆中,向瑯和向老爹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向老爹时常不回家,回也是早出晚归,和向瑯的时间完美错开,有一次好不容易两人同桌吃饭,中途向老爹接了个电话就走了。而向瑯对他爹,在林青看来,基本也没表露过什么感情。嗯,林青眼中,向瑯就是个脑子里只有那档子事的糜烂富二代。 向瑯的头发依旧没梳,身上一条休闲裤,一件T恤,面容苍白,嘴唇干裂。看着这样的向瑯,林青心中莫名地涌起一股……心疼。 可能,心疼的不过是曾经的自己。 “起来,”林青不由分说道,“带你去看急诊。” “啊?”向瑯茫然道。 “脚不要了?” 向瑯看了林青好一会儿,才低头看向自己的脚,良久,一屈膝,把右脚蹬到椅子上,左右瞅瞅,“小指头破了而已。” 实则他也吓了一跳,一脚的血,残废了怎么办? “……”林青没说什么,忽然脱下自己的外套,犹豫了片刻,放到椅子上,“穿上,别着凉了。”言毕,大步离开。 一阵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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