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逐鹿天下_第29章 提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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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章 提刑 (第1/5页)

    苏河派人通知李志升,他被提拔为知县。

    苏河在书房中思考县制改革。

    现在打破皇权不下乡这个惯例,权力直达乡村。

    县衙某些职能已经被乡替代。

    特别是知县权力太过集中,他可以调兵、抓捕审判,还能决定县衙所有人的升迁。

    知县相当于土皇帝,只要不得罪上级,他可以无所顾忌。

    权力没有制衡,必定会变得肆无忌惮,受苦的只是当地百姓。

    苏河先把知县的司法权剥离,抓捕犯人的权利交给巡检,审案的权利交给新设立的提刑。

    县里官吏的升迁,不在是知县决定,而是由他的上一级任免,现在是统领府。

    知县只能管理乡长和村长,提名县里各个衙门的主官。

    县制调整,极大削弱知县的权威,让知县有了制衡。

    第二天一早,新任知县李志升就前来统领府述职。

    苏河见到他,先是夸奖道:“你做的真不错,这么短时间就清理乡村陋习。

    我已经让人把你的经验向全县推广。”

    随后苏河给李志升讲解他改革后的县制。

    “你今后的工作,主要就是管理县城和乡村,整修水利、收税和征兵。

    县城多发展手工业,乡村要继续移风易俗,推进贷田工作。”

    “苏统领我明白,一定会做好本职工作。”李志升立刻保证道。

    “提刑负责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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