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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2/3页)
是霍闫标榜身份的高贵勋章。 最重要的是,他爱霍闫,爱的魔怔卑微,不顾一切。 可即便人人因此而贬低他,只要有可能,他们都想从霍闫的身边把这只鸟儿关到自己身边,让他用脆弱不堪的喉咙为自己一个人唱歌。 唐书钰有一种魔力,他好似肮脏不堪的泥潭里长出的百合,既让人觉得唾手可得,糜烂娇媚,但又即使站在最低劣的位置上也显得从容高贵,幽幽生香。 就算被天底下最恶毒的语言贬低,也不可能折弯他的脊骨,他只为霍闫一个人绽放,让所有人都觉得嫉妒。 众人都觉得唐书钰是爱惨了霍闫,否则不会折了自己的翅膀,做他身边乖巧安静的装饰品,任由他在外面灯红酒绿、夜夜笙歌,只要按时回家,就不吵不闹。 可实际上,唐书钰会和霍闫在一起,是因为霍闫向自己告白了。 就在他们一起去送李豫嘉的时候,李豫嘉登机离开之后,在空无一人的候机室,霍闫像个情难自禁的孩子一样,对他说了喜欢。 唐书钰从没见过冷漠肃然的霍闫有这样明显的情绪起伏,那样脆弱和真挚,所以他相信霍闫是真的爱他。 自从他们在一起,唐书钰就收拾了行李搬到了霍闫家里,但霍闫出门工作,他总会回自己家里,在顶楼的玻璃房里面照顾自己的花园。 这片花园以前是唐mama的,去世之后就留给了唐书钰。 他对自己已故的母亲其实没有太深的印象,只记得她对自己非常的温柔,他还不识字的时候,会让他趴在她的腿上,听她读故事书。 但因为身体不好,mama的身上闻起来是苦的,不过经常过来看mama的小舅舅李豫嘉是香的。 因为唐mama的身体不好,唐书钰的爸爸几乎所有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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