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囧事_分卷阅读54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54 (第3/4页)

人的岛屿,他们就花上十天半个月,住一段时间遇到下一艘商船再走。

    二年后,海上的强盗和来往的商人都认识了掌柜和小老板,前者是不打不相识,后者是利益相关。

    而且在半年前,小老板最后做了海盗头子,带着一些海盗专门抢官船。我成了海盗帮里很受尊重的人,因为我是两位老板的贴身小厮。

    我们有了固定的居住岛屿,小老板开始颐指气使让海盗们一起跟着他做那些稀奇古怪,老板对掌柜解释道:这个是深海鱼雷,那个是地雷,还有手雷。

    我在旁边看着天空想,雷——雷——雷——。

    身边埋着的都是雷。

    可是没有风光多久,在海上第三年,大周朝来了个姓庞的王爷,专门要捉拿海盗,小老板带着一帮杀人不眨眼的海盗用新发明的先进武器把那些朝廷的旱鸭子炸得七零八落。

    小老板厌烦了海上的生活,可能因为那些朝廷的官兵一点都不经打,小老板寻找不到刺激了,于是我们主仆三人又告别了那些含着泪求小老板留下的海盗们上了陆地。

    上陆地前,小老板发了最后一通命令:“你们去和那个姓庞的王爷投降,说你们的老大叫甘维,让他给你们封官!还有,投降的条件就是让他劝皇帝别再像土狗子刨地一样找六年前的那些犯人!记准了!一个字都不许漏!大白鲨,你先重复一遍!要是他不答应,你们继续投雷子抢官船!”

    掌柜跟在他屁股后头:“折腾这么久,就为了这个啊,你早说本掌柜就不让你航海了,你看腿上留了几道疤了?不美了就!”

    “男人美什么美,你美就够了!我可不想天天跟个全家老小乡里乡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