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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第3/3页)
,自然是不肯认下那一千两银,当即也开始声泪俱下地诉说。 只是他那一副尊容,总归有一些吓人。 谢柏峥一个字也懒得听。他搞这一出,还让附近的百姓旁听里老们断这桩官司,为的只是说出那一句—— “哦?此事与钱庄无关,我不信。”谢柏峥一副要与他撕扯到底地样子:“那日是布政使司家的公子带我去钱庄借的银子,不是这老儿做的手脚,难不成还是林公子手下的人偷了我那一千两银子?” “……” 众人寂静无声。 这里谁都知道林大人家的这位公子被下了大狱。 里老们纷纷撤退,这事他们管不了,可管不了。 ——而这才是谢柏峥的目的,如今时间紧急,只能先这样闹一场,里老们一看这事调解不成了,他才能告到官府去。 此是其一,提前将这事闹出来以备将来提学官查问,到时也好有个人证。其二,便是将地下钱庄与科举舞弊案紧紧攀扯在一起,不怕将来查不到和尚庙去。 再说告官,也不能直接告到中央,大部分老百姓都是没有这个机会的,得从县、州、府一级一级往上告。 在那之前,需要先写个诉状。 谢柏峥写的讼状简明扼要,主要就是指控地下钱庄和林秋笙一干人等,在得知他借了一千两银子后,趁夜偷盗。 因为担心偷盗无法引起官方足够的重视,所以他还着重提出一种猜测:林秋笙是否用了这一千两银子买了县试考题。 谢柏峥自己写完初稿之后,又在县里找了一位专业的讼师替他润色。这算是古代的应用文,还是得找专业的人做事,否则在格式或者文字上犯了忌讳,可就太冤枉了。 讼师动作很快,下午便拿到了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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