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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3/4页)
。所以,作为受,我是很纯洁的,但是作为攻……五十步笑百步。陈先生说,这段评价很中肯。 现在我经常问陈先生,想当初你那么富含胶原蛋白的时候没让我捞着,现在长残了你想起我了。小哥现在风采依旧更胜当年,你却挺着小肚腩摸着下巴一副猥琐的样子也不说换换造型,把当年那个迷得我五迷三道的帅比还给我。 陈先生回答我说,帅比一般都不靠谱,想想你当初,你还想再过一次那样的日子吗?难过死你!再说了,咱底子好,再丑能丑到哪里去? 老天,能收了他么?自恋成这样,也是够了。 不得不说陈先生非常有自知之明,他很清楚自己以前到底渣成了什么样子,但口头上坚决不承认,只会找各种理由和借口来掩饰他那些荒唐的曾经。 我和陈先生相识得很早,而且仅仅就只是相识。 有的时候人生总是很奇妙,就像上帝安排过,今天你要认识什么人做什么事,每一条都安排得妥妥当当。可是,上帝这么忙,能看到渺小又平凡的我们吗?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篇文。第一人称。很多人说第一人称文不好写。本来文笔也不太好,还挑战这样的风格,实话说心里打怵。不过开篇的时候很有灵感,于是就这么写下去了。 欢迎捉虫。不会坑,但可能会龟速更。 ☆、1.那一年 学校篮球场永远都是男孩子展现雄性荷尔蒙的地方,而篮球场边的看台几乎都是女生的天下。可我以前一直都喜欢踢足球,虽然踢得很臭,可前十四年除了体育课考试,我真的从来都没去摸过篮球。 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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