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27 (第2/4页)
仙界离妖界最近的地方,环境恶劣,俟人族常年生活在那里,自然而然变得骁勇善战。 若说天界有两个仙族担得起善战的美名,东荒狐岐山有狐一族算一个,北荒俟人族便是另一个。 常合的父亲死在了妖族手里,是以她自幼便领兵上战场,说是公主,但一点儿也不娇生惯养,打起仗来一点儿也不逊色于男子。 常合和太子元胥的相识,便是缘于北荒的战场。 那一年妖界大肆侵犯仙界,太子元胥领命带兵到北荒打头阵,战场上那个身着红衣的巾帼女仙,便这么和他相识。 元胥也是个性子淡的人,识得的女仙不少,愿意攀谈的倒真是不多,天后见二人说得来便做主了这婚事,常合从此离开了北荒的战场嫁入了九重天宫。 有些人天生适合战场,常合就是这样的人。 离开了战场之后,她学着收敛了自己,学天宫的规矩,穿华贵的服饰,可这变得越来越不像她。 后来元胥也渐渐明白了自己对常合的并不是情,也许只是一种欣赏,一种有别于情爱的欣赏,所以才会下了一趟凡便爱上了个反间女子,从此便冷落了自己的太子妃。 这件事,在天宫已经被人们八卦了整整三个百年。 / 情爱这种东西,清婉从老山神那儿听到过不少,一直只以为是困惑住凡人的东西,没想到也能困住仙人。 “唉——”没来由地为常合叹息一声,忽然感觉剪头被人重重一拍,转过头去,只见缈华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红着眼睛等着她。 出奇地,她身后跟着的一排小仙娥没有跟来,连那个凶巴巴的乐奴都不在。 “他们说你爬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