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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4节 (第4/7页)
几个重犯给跑了! 带着成见来的,常校尉言语中不就免带出来了一点。他也嫌弃祝缨虽然有眼无珠,还孝敬丁校尉?什么破官儿?也是个没骨头的! 丁校尉在福禄县的地盘上,也不怵“老上司”,虽不至于翻脸,但思及自己也是一县的校尉了,刚才好心说要帮忙还要被常校尉阴阳怪气,也就摆出公事公办的样子来。 气氛一时有些僵。 常校尉身后闪出一个机灵的亲兵,笑嘻嘻地对丁校尉说:“校尉,眼下是不是先拿下犯人再说旁的呀?” 话是在理的,就是怕当官儿的斗气。常校尉已是失职,是必得抓紧拿人的。就怕这地方官不做人,福禄县的习惯是——只要我不承认不上报,我这里就没有凶案发生,我这里就还是太平福地。 他们真怕祝缨也是这样的人。 丁校尉道:“县里的命案,归大人管的。” 他说了一句大实话,又说:“校尉,这群流人是什么来历?” 亲兵笑道:“都是手上有人命的主儿。” 祝缨道:“杀人越货不判死刑?” 亲兵道:“您老是个明白人,只要有钱,买命还是行的。”无非是把死刑判个流放三千里的,差别不是特别的大。譬如把个谋杀变成个误杀,或者失手。又譬如,一群匪类,头目是张三,必死,就将喽啰李四写成匪首,张三写成喽啰,除了二人的名字换一换,其实事迹统统不变。李四判死刑,张三判流放。地方上如果查得不仔细,就将这样的案卷交到大理寺,大理寺不实地查一查,也会批准了地方的判决。而大理寺不可能将每一桩案子都实地复核。 亲兵笑道:“是他们自己吹嘘的,小人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不过呢,毛六倒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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