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322节 (第1/7页)
顾同看一眼那边一对已经停下来的“表兄弟”,答应一声就去找关丞。祝缨这边将兄妹俩打发走,顾同又跑了过来:“老师!!!” “这是怎么了?” “您办成了!真不简单!山上山下好些年没这样过了,出了事儿,就是打。据说在很久以前有过捉了对方的犯人交还对方的事迹,但早已模糊不清了。” 祝缨看他有点兴奋,道:“还没完呢,奏本还没递上去,你帮忙了没啊?” “我这就去。”顾同又兴兴头头地跑了过去。 祝缨回家先换了衣服在书房里写奏本。记述了事件的经过、自己查访的过程、证据以及判罚的依据。然后写了自己与阿苏洞主的约定、属地管辖、互相知会。 奏本的最后写了自己的观点:总体还是要对方与自己一致,不一致而不能劝说的地方就先保留对方的习俗。 然后铺开一张纸,打起了《法典》的草稿,律法虽然是她的长项,让她现编一套还是太难。她寻思着瑛族本身也没个《法典》,弄得太复杂也不像。就先仿着她背过的律法分部,然后往里面填自己需要写的内容。 最先写的就是“继承”,将女儿也列为有同样继承权的人,只要还姓娘家的姓、生的孩子也随母姓,就不算“出嫁”。她有意模糊了嫁娶与入赘的区别,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朝廷里读到的人将会以为这是一种并不鄙视的“招赘”。 她又将“杀伤”里面夫杀妻减刑,而妻杀夫加重的一条抹去了,特意写“互相杀伤”。 凡她之前看不顺眼的律条,在这新的《法典》里想改则改。什么“变法”?不如自己造一个。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