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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节 (第4/5页)
,那犯人上有八十岁的老母亲要赡养,下有两个未满十岁的幼子要抚养,为何公诉人会说这份证明材料不能作为给被告人从宽处理的证据? 尊老爱幼…… 他想着各家思想,想着法律。 微微一怔。 啊,是了,后世的法律规定的从轻减轻情节,并不包括被告人的家庭情况。但在“司法实践”中,未必就不会考虑,因为公诉人和法官都是人。 可法律没规定,律师当庭提出来,公诉人自然是要反驳的。 第111章 刑庭六 肖寻芳拿着资料,看着坐在被告席的被告人们,语气平和地说道,“现在法庭有几个问题要向被告人核实。”[1] “被告人xxx,你在本案中获得了多少违法所得?”肖寻芳问。 被告人1:“23万多,具体多少我不记得了。” 肖寻芳:“你是否已退缴违法所得?” 被告人1:“是的,我被抓了以后,我父母帮我向公安机关退了钱。” 肖寻芳:“退了多少?” 被告人1:“13万。” 肖寻芳:“被告人xx,你庭前是否和公诉机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被告人2:“是的。” 肖寻芳:你是否是自愿签署的? 被告人2:“我是自愿的。” 肖寻芳:“你是否清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法律后果?” 被告人2:“我清楚。” 肖寻芳:“被告人xxx,你是什么时候到xxx洗浴中心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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