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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节 (第5/5页)
头到尾一言不发。 她的同僚倒是面带微笑,全程好声好气地按照他自己的节奏提问。 从表情看不出来他们信不信。 因此听到姜海蓝“说”,“不要太相信你的当事人。”唐寅有一种微妙的欣慰感。 归有光听着姜海蓝的三个“比如”,撑不住笑了起来。 所谓春秋笔法么? 当事人讲的也确实是事实,只是没把案件的起因、经过、结果全部讲出来。 但却足够骗过不知情的人。 可是你骗不了公检法啊。 案件事实在那里,一查就清楚。然后该怎么判就怎么判,该坐几年牢就坐几年牢。 欺骗他人又有什么用? 让他人和自己一起骂政府、骂律法不公? 能翻案吗? 不能。 那就是单纯想面子上好看一点? 告诉周围知道他坐过牢的人,他其实是冤枉的,他本身没有太大错处。周围人又不会去调查案件真相,他说什么信什么,可能真觉得他无辜。 ……行吧。 一个被冤枉的人和一个犯过法的人,周围人看他的目光确实不同。 归有光心想,人总是趋利避害的,甚至谎话说多了自己都信了。就像是小孩子,他们会在脑内想象出一个有利于自己的事实,而忘记对自己不利的事实。 冯梦龙执笔,笔下行云流水,记下了姜海蓝说的三个“比如”。 有意思,他想,我可以以此作为参考,写一个故事。 一个撒谎的人误导他人,导致了一个不好的结果,但骗子最终自食恶果的故事。 好叫看到故事的人明白,遇到觉得奇葩的事多问一句为什么,也许会打开一扇新的大门,听到一个完全不一样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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