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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第3/4页)
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就像是血脉里镌刻的动物本能。这让他觉得自己是个低等动物。 杜鹃走后的十七岁,他在一个雨夜抱回了小区后面的一只被遗弃的小萨摩耶,左后肢是跛的,似乎是被电动车碾过,他没什么文艺天赋,在路上决定叫它“阵雨”。打完针兽医告诉他那是才两个月的残疾狗,可能永远也跑不起来,如果可以的话尽量要带着它做康复训练。 阵雨很爱叫,但他不会觉得讨厌,这样空荡的家里就会有声音,比电视声音还有烟火味些。那段时间他开始对某一件特定的事情产生热忱,他辗转找了几个专业的物理治疗师讨问训练的具体流程,午休和下了晚自习他就会回家,带着阵雨去后面的公园训练。 阵雨很粘他,早上定点会把他舔醒,尽管很爱闹,但在他写作业的时候也会温顺地伏在他的脚边,一声不吭。 一次次痛苦的康复训练,每一点进步都印在周恕琛眼里,他觉得阵雨比他勇敢多了,意识到应该先学会“接受”再尽力“克服”。周恕琛学东西很快,加上那段时间他开始努力学习,成绩就像攀升的竹节似的往上跃,人似乎也变得积极了些,偶尔还会参与学校班级的活动了。 等到阵雨长到五个多月,那些训练似乎有了成效,它适应了助行小滑板,在一个阳光的午后听见周恕琛开门的时候,第一次自己跑了起来,一跛一跛地从二楼飞着跃下来,摔了一跤,然后撞到周恕琛的腿边。 那大概是周恕琛记忆里不多的开心事,他抱起阵雨的那一刻,真诚地期望他们就能像现在这样互相鼓励地走完后面的路。 进入了高三的暑假,他要被学校推去搞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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