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153节 (第6/6页)
辩论结束。 —— 清朝位面。 索额图皱了皱眉,“他们这样子辩论不会觉得不方便吗?” 检察官提完量刑建议,所有的律师依次发表辩护意见,等律师们都说完了,再由检察官对刚刚律师们发表的意见进行一一反驳(如果想反驳的话)。 哪有这么辩的? 如果检察官记录的速度不够快,岂不是会漏掉一两个听到时很想反驳但后面没记住的点? 为什么不能一个律师说完后,问一下检察官要不要反驳,等他俩辩完再问下一个律师呢? 为了节约时间? 李光地饶有兴致地听着公诉人从法律规定谈到司法实践,论证自己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合理合法。 接着律师再以ta的角度,进行反驳,表示公诉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挺有意思的。 双方辩驳也不是单纯提出自己的想法,而是从法律出发,各自找出能证明自己观点的法律规定。 听众听起来就会觉得甲说得很有道理,乙说的也很有道理。 至于哪个的观点更能说服听众? 就看听众的心往哪边偏了。 李光地边听边在纸上记录一二。 爱新觉罗·玄烨则在思考这种由法官引导、主持的庭审的优势——不过一直以来官府审案都是官员引导,他想的是“回合制辩论”的优势。 好处是给对方留了准备时间?让对方能够思考和查资料——他看到了辩护律师发表意见时,公诉人拿着手机在现查资料。 毕竟是我方人员挨个说完之后,对方再一个一个地进行反驳。 甚至还加了一点“已经说过的就不要说了,有新的意见可以提”。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